【專欄】今年過年放幾天?加班怎麼算?(下)



六、如果不是比照政府行事曆

排班制、輪班制等變形工作制度的公司,未必休息日與例假日就在週六與週日,這時,仍是要先排入休息日與例假日,若是四週變形工時,就是四週28天的區間內,必須要排入4個例假日,與4個休假日。之後再把二月份一共5個國定假日(還有一個228)放下來。

因此,有可能排班制人員,過年放假的4天,都沒有與休息日、例假日碰在同一天,不過要留意,用月休幾天方式排班的,還是要注意用週的概念排假,否則可能會少給假。

可參 『曹新南專欄』排班制,可否直接規定月休8天?


七、若是過年加班

不管是比照政府行事曆,或是排班制的公司,都是分別將每天的屬性指定清楚,再依據該日的屬性給予加班費即可。

若是比照政府的,二月份的假日,就是4例+4休+5國定假日等於13天。而不是比照政府的,也應依據二週或八週或四週等變形工時的規範,若是四週,須嚴守28天就有有4例+4休+5天國定假日,而不是因為排班制,就可以比較少天的休假。

可參 『曹新南專欄』當國定假日碰到其他假日該怎麼處理?


八、時薪制過年這幾天的性質

時薪制一般屬於部分工時,所以是沒有變形工時的適用的,因此,除了要留意一週內仍要有一例一休的規定,也就是連續工作第六日要以休息日計算。

另外部分工時的勞工,過年這幾天,就沒有補假認定的問題,而是就直接以除夕、初一到初三這四天為國定假日,只要這四天有出勤,都是加倍計算。


九、月薪制的國定假日加班費計算

月薪制:已經有1倍的本薪在月薪中發放,另外加班費的部分,是發給1倍。而即使出勤1小時,也要給8小時(俗稱做1給8),因為,雖然只出勤1小時,也已讓勞工無法完整運用1天假日,所以只要是國定假日請員工加班,就是要給1倍8小時加班費。而超出8小時的部分,則比照勞基法第24條,也就是1.34、1.67倍來計算。

舉例:月薪36,000元,平日每小時工資額為36,000元除以30天除以8小時等於150元,當國定假日放假時,當天是有薪資的,當天薪資是150X8=1,200元,這1,200元是含在月薪的36,000元於發薪日發放。

而只要員工在國定假日加班,只要是8小時以內,就是要發給8小時1200元的加班費。


十、時薪制的國定假日加班費計算

月薪制的國定假日加班費是做1小時要給8小時,但時薪制則不是,是要看其出勤多久,直接給予雙倍的工資,因為其沒有另外的本薪。而超出8小時的部分,則也是比照勞基法第24條,也就是1.34、1.67倍來計算。

舉例,若時薪140元,國定假日出勤5個小時,所得工資是140元X5小時X2倍=1,400元。


十一、如果可能的話

過年假期,仍然是有許多行業必須要營業,這是現代社會使然。但是,國定假日全年僅有的12天,都有其重要的民俗、習慣、宗教、紀念或相關意義,尤其以過年是我們所最重視的日子。

過年放假,與家人團圓、或從事各項禮俗活動、或訪友、或遊憩,這是得到得到親情慰藉、文化傳承、休息恢復疲勞很重要的日子。

說白一點,過年這幾天沒放假,改到別的日期去放,意義就完全不同了。所以,如果可能的話,請雇主一方面調度人力之餘,對於同意過年加班配合公司營業的同仁,如果能多給與津貼,必可減少怨懟,增加員工一整年的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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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1111職涯論壇-HR好朋友》https://www.jobforum.tw/discussTopic.asp?cat=hrfriend&id=13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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