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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科契約職能治療師(職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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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名
臺北榮民總醫院桃園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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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地點
桃園市桃園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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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資
月薪3876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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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內容
一、招募名額:精神科契約(職務代理)職能治療師1名
二、工作地點: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三段100號
三、資格條件:
1. 大專本(相關)科系畢業,具職能治療師證照者。
2. 應屆畢業可。
3. 未支領月退休俸(金)者。
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四、工作內容:
1. 職能治療臨床業務:急性病房業務及必要時相關職能治療與科內業務。
2. 職能治療實習學生教學(具臨床教師資格者)。
3. ICF身心障礙鑑定業務(具鑑定人員資格者)。
4. 其他交辦事項。
5. 領照未滿四年者,可協助完成進行PGY兩年期訓練。
五、 其他:
1. 上班時間:週一至週五8:00-17:00(彈性上下班別),六需配合輪流加班帶領活動(8:00-16:00, 約每2個月1天,可選擇補休或加班費),到職日為113年4月19日。
職務代理期間:113年4月19日至114年10月31日止。
2. 薪資38768元/月,另有獎勵金,調薪制度與福利配合院方規定,若有疑問歡迎來電洽詢。
3.補助福利:公會會費全額補助、繼續教育公費公假及科內自辦課程、職能治療師節餐敘、生日禮金、運動社團、工作服、外縣市可申請員工宿舍,800元/月、員工及家屬就醫費用優惠、停車優惠、員工健康檢查…等。
六、 徵選資訊:
1. 方式:(1)履歷資料 (2)筆試、面試。
2. 資格審查合格者另行通知筆試、面試。
七、應備資料:(以電子郵件方式)
1. 個人履歷 (需附有照片含自傳,並留白天聯絡電話)。
2. 符合及最高學歷之畢業證書影本1份。
3. 職能治療師證書正反面影本1份。
4. 其他經歷證明。
※ 電子郵件:gemini7715@gmail.com
收件截止日期:隨到隨審。履歷合格者以電話通知時間地點。
連絡人:邱文粲 職能治療師
連絡電話:03-3384889 分機5310 連絡電子郵件:gemini7715@gmail.com
臺北榮民總醫院桃園分院-使用1111轉職專區
https://central1111.com.tw/tur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