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地:
台東縣台東市
工作內容:職 稱: 家庭照顧者支持性服務創新型計畫-家照督導2名(約用人員)
職 等:
依據臺東縣政府約聘人員薪點標準支給表
底薪328薪點4萬4,903元起聘,另領有社工師證照,薪資增列一階344薪點。
工作地點: 臺東縣長期照顧管理中心(950台東市博愛路306號)
需求名額: 正取2名、備取2名
起始日期: 113/6/14
結束日期: 113/6/24
資格條件:
1、學歷應具下列資格之一:
(1) 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資格,且具四年以上社會工作服務工作經驗。
(2) 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資格,具社會工作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且具二年以上社會工作服務工作經驗。
(3) 具社會工作師證書,且具二年以上社會工作服務工作經驗。。
2、熟諳電腦文書軟體者
3、需具備騎機車之能力,會開車尤佳,上述須具機(汽)車駕照。
4. 具有長期照顧領域工作經驗者尤佳。
工作職掌:
1. 定期針對家照專員提供個別督導,督導的角色係發揮專業指導、教育及支持功能,每月至少一次。
2. 定期針對家照專員提供團體督導,發揮團體互動、經驗分享等督導功能,可
透過內部成員團體督導、個案研討、跨據點個案研討及聯合團督等方式執行。
3. 督導各據點家照專員服務成效、協助解決問題與困難。
4. 協助家照專員處理困難個案,並主持個案研討會或相關會議。
5. 社區非正式福利服務資源之發掘、組織、運用。
6. 維繫跨體系服務網絡轉銜運作。
7. 督導及訓練家照專員之服務品質與審核相關服務紀錄。
8. 協助統籌辦理本縣家照創新服務及活動。
9. 辦理本縣家庭照顧者支持性服務創新型計畫相關教育訓練。
10. 協助辦理本縣家庭照顧者支持性服務創新型計畫。
11. 辦理中央主管機關交辦事項
聘用期間:
本職缺錄取後,考核期3個月,考核期滿考評合格,辦理正式僱用,自契約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本計畫為延續型計畫),視工作績效,據以辦理續聘。
工作地址: 臺東縣長期照顧管理中心-台東市博愛路306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