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地:
苗栗縣苗栗市
工作內容:一、 聘僱條件
長照機構業務負責人(依長期照顧服務法第3條規定):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1. 師級以上醫事人員、社會工作師:具有二年以上長期照顧服務(以下簡稱長照服務)相關工作經驗。
2. 護理師或護士:
2.1護理師:具二年以上臨床護理相關工作經驗。
2.2護士:具四年以上臨床護理相關工作經驗。
3. 專科以上學校醫事人員相關科、系、所畢業,或社會工作、公共衛生、醫務管理、老人照顧或長期照顧相關科、系、所、學位學程畢業:具三年以上長照服務相關工作經驗。
4. 專科以上學校,前款以外科、系、所、學位學程畢業,領有照顧服務員技術士證者:具四年以上長照服務相關工作經驗。
5. 高級中等學校護理、老人照顧相關科、組畢業:具五年以上長照服務相關工作經驗。
6. 照顧服務員技術士:具七年以上專任照顧服務員相關工作經驗。
二、 工作內容
1. 執行年度工作計畫
2. 日間照顧服務業務規劃及執行管理
3. 社會資源之開發、運用及轉介
4. 業務報表及年度成果報告製作
5. 工作計畫核銷請款
6. 個案工作、團體工作
7. 照顧服務員工作督導
8. 其他交辦事項
三、 工作待遇 薪資待遇:35,000-45,000元/月、常日班、落實勞基法、薪資待遇優、工作環境佳、軟硬體設施完備(外縣市員工提供單身宿舍)。
四、 甄選方式:資格審查及面試;應徵者請檢附履歷表、畢業證書及證書影本、合則約談,不合者恕不通知,所送文件影本如需退還請檢附詳填收件人之回郵信封。
五、 其他事項:本院為健康促進醫院,未來如進入本院服務者,應遵守本院無菸、無檳榔政策(環境、文化)及相關禁菸法令。
六、 聯絡方式:電洽本院社工室:(037)261920分機1400郭小姐
七、 履歷請寄:360苗栗市為公路747號 衛生福利部苗栗醫院人事室收江小姐收
八、 聯絡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08:00~12:00、13:00~17:00。
九、 截止日期:陸續甄選,直至員額補滿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