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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影像醫學部招募四級約用醫事放射師【隨到隨考】
年終獎金康樂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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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名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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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地點
台北市南港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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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資
月薪48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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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內容
一、職稱:約用醫事放射師
二、名額:中興院區1名、仁愛院區2名、陽明院區3名、忠孝院區4名、婦幼院區1名。
三、薪資待遇:
年薪:約72至80萬元 (含基本月薪、年終獎金、考核獎金等,年終及考核獎金視考核狀況發給),另依績效發給獎勵金。
四、報名資格:
(一)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人員,不具有公務人員身分,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部分工時醫事放射師一體適用。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21條第1項及第9-1條規定情形;不得於中國大陸設有戶籍、不領用中國大陸之護照、身分證、定居證、居住證及其他依相關法令或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身分證件。
(三)學歷:放射相關科系副學士以上畢業。
【如為本年度應屆畢業生或研究所應屆畢業生,應繳證件請詳閱「備註欄」】
(四)經歷:不拘。
(五)證書(照):具中華民國醫事放射師證書(請檢附證書正反面影本)。
醫事人員需符合各類醫事人員相關醫事法規之執業登記規定。【如參加本年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經榜示成績及格者,請檢附「錄取成績及結果通知書」影本,應繳證件請詳閱「備註欄」。】
五、工作地點:依院區地址。
(一) 中興院區:臺北市大同區鄭州路145號1樓影像醫學科
(二) 仁愛院區:臺北市大安區仁愛路四段10號檢驗大樓3樓影像醫學科
(三) 陽明院區:臺北市士林區雨聲街105號1樓影像醫學科
(四) 忠孝院區:臺北市南港區同德路87號1樓影像醫學科
(五) 婦幼院區: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2號後棟 B1影像醫學科後棟 B1
(六) 和平院區: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2段33號2樓影像醫學科
(七) 林森院區:臺北市中山區林森北路530號2樓影像醫學科
(八) 松德院區:臺北市信義區三犁里松德路309號 2樓影像醫學科
六、工作項目:
(一) 醫事放射師醫療、診斷業務。
(二) 放射科一般攝影、CT、MRI、乳房攝影含乳攝車(女性)、血管攝影、特殊攝影、骨質密度、 IVP、Portable X-ray、櫃檯報到排程等,必要緊急時需召回醫院執行檢查業務。
(三) 須輪值大小夜班、夜間及周末門診班、假日值班。
(四) 院方輻防、品質管理。
(五) 科內行政業務、教學業務、院方交辦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七、 報名方式:即日起於上班時間洽(08:00~17:00)
(一) 中興院區:影像醫學科聯絡人:姚義豐 、電話:(02)25523234分機 3186
email:A3558@tpech.gov.tw
(二) 仁愛院區:影像醫學科聯絡人:吳右仁、電話: (02)27093600分機 3329
email:A0118@tpech.gov.tw
(三) 陽明院區:影像醫學科聯絡人:劉哲銘、電話:(02)28353456分機 6180
email:A1130@tpech.gov.tw
(四) 忠孝院區:影像醫學科聯絡人:郭修齊、電話:(02)27861288分機 8107
email:A5219@tpech.gov.tw
(五) 婦幼院區:影像醫學科聯絡人:林珮均、電話:(02)23916470分機 2008
email:A3798@tpech.gov.tw
(六) 和平院區:影像醫學科聯絡人:張瓊文、電話:(02)23889595分機2231
email:Z4302@tpech.gov.tw
(七) 林森院區:影像醫學科聯絡人:許杏芬、電話:(02)25916681 分機1227
email:A1535@tpech.gov.tw
(八) 松德院區:影像醫學科聯絡人:黃國恩、電話:(02)2726-3141分機1220
email:Z1658@tpech.gov.tw
八、甄試方式:面試30%、筆試70%,總分80分以上為錄取標準。
九、備註欄:
(一)應繳證件(請以 A4紙張格式影印):
1.請列印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首頁\人才招募\各類招募專區\影像醫學科醫事放射師招募專區」(網址)甄試報名表並黏貼2吋照片1張。
2.身分證正反面(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4.持國外經歷證明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學歷者,需檢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5.本年度應屆畢業生,請檢附就讀學校所開立「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或蓋有「最後一學期註冊戳記之學生證正、背面」影本;倘為研究所應屆畢業生則另檢附論文指導教授簽署「學生○○○為本校應屆畢業生,於6個月內可取得畢業證書」之書面證明影本俾憑審查,錄取報到時需檢附畢業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6.符合資格條件之中華民國醫事人員證書。參加本年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經榜示成績及格者,請檢附「錄取成績及結果通知書」影本。錄取報到時需檢附醫事人員證書正本,否則視同未錄取。
7.符合資格條件之其他專業證照正反面。
8.工作經歷證明文件:採認各機關(構)、公司或學校開立之「在職證明」、「服務證明」或「離職證明」,記載任職起訖期間、單位、職稱或工作內容等資料,足資證明報名條件規定之年資及工作內容,不得僅出示勞保投保或執業登記相關資料,如應試職缺未要求工作經歷者則免附。
9.其他需繳附文件。
(二)注意事項:
1.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人員(不具有公務人員身分),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2.報名所繳資料恕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3.資料逾期、遺漏、提供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4.倘為軍公教退休人員者,請於經歷欄敘明「退休機關及日期」;另公務機構退休人員,請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77條規定自行衡酌權益事宜。
5.本院現職人員如欲報名本職缺者,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報名表中「現職服務單位」欄位處核章。
6.錄取人員經通知報到者須親持體檢合格表單(1 個月內有效期)與規定證件完成報到手續。
7.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或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及第9-1條規定情形,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8.錄取人員如欲放棄報到,請填妥放棄報到聲明書,倘逾期未回覆或未於期限內完成報到程序者,視為自願放棄錄取資格,由本院通知次一順位錄取人員依序遞補。
9.錄取人員需做健檢––- 游離輻射作業員工體格檢查紀錄表。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使用1111轉職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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