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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科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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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名
開南學校財團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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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地點
台北市中正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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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資
月薪42768~512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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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內容
~招生人數熱烈 歡迎有志老師一同加入~
一、甄選資格:
(一)應具條件:持有中等學校輔導(輔導活動)科、中等學校輔導科、高級中等學校輔導科或中等學校輔導教師證書尚在有效期間,或輔導、諮商、心理相關系所組畢業者。
(二)限制條件:具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
1.具「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33條情事者。
2.具「教師法」第14條情事者。
二、甄選科目及錄取名額:
輔導科代理教師1人。
三、報名方式:
以掛號或親送本校人事室(台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六號),請於信封上註明『113學年度第二學期輔導教師甄選』。
四、甄試範圍及配分如下:
科目:輔導科
筆試(40%)
教育專業科目、輔導專業知能、特教專業知能等,題型為選擇題、問答題等
試教及口試(30%)
試教:
生涯規劃課程內容
口試:
教育理念、表達能力、專業知能、經驗分享…等。
實作(30%)
諮商演練。
五、應繳表件:
(一)報名表(自行下載並附照片)。
(二)畢業證書(影本),持國外學歷者,報名時應附中譯本及駐外單位蓋章驗證之學歷證明。
(三)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四)教師證書(影本)。
(五)專長證照或相關檢定合格證明文件。
(六)簡要自述(一千字以內,內容包含家庭狀況、工作經歷、自我期許等,以A4紙直式橫書繕打)。
(七)工作經歷證明。
(八)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俗稱良民證,報名時若申請不及,得於錄取報到時補件)。
六、錄取公告及報到:
於本校網頁公告錄取結果,並另行電話通知錄取人員,逾時視為放棄,將由備取人員遞補。
七、附則:
(一)甄選人員應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三條及「教師法」第十四條各款之情事者,如經發現將註銷入選資格。
(二)應繳表件若有不實者,除註銷甄選資格外,如涉及刑責,由應徵者自行負責。
(三)凡經錄取人員不得拒絕兼任導師及指導各科教學活動與競賽。
(四)凡經錄取人員應同意本校依「不適任教育人之通報與資訊蒐集及查詢辦法」申請查詢作業。
(五)如有未盡事宜或甄選時程有所變動,以最新公告為準。
(六)如有疑問請洽,人事室 江先生,電話:02-23279984、
02-23212666#222。
(七)新聘教師,應繳交最近六個月內(含)之公立、區域(含)以上醫院健康檢查證明書正本,除一般檢查項目外,尚須包含胸部X光檢查、血壓、尿液及血液檢查(包含肝、腎功能、B及C型肝炎、WBC、Hb、Glu、TG、CHOL、ALT等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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