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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事務處徵國際專章計畫案專任助理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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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名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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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地點
台北市北投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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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資
月薪36632~4241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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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內容
一、職 稱:專任助理
二、工作項目:
(一)推動學校國際化業務
(二)推進校內雙語化作業
(三)執行國際專章計畫
(四)辦理計畫案經費核銷,成果報告等事宜
(五)規劃及執行Shared Campus校園共享專案合作計畫
校園共享網址: https://shared-campus.com
(六)其它交辦事項
國際處網址 – https://oia.tnua.edu.tw/
三、公告日期:114年6月23日
四、聘用期間:自114年8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止。
五、待遇:依本校專案研究計劃專任助理工作酬金參考表,學士級起薪新臺幣36632元,碩士級起薪新臺幣42416元,並依法投保勞、健保及提撥退休金。
六、資格條件:
(一)未具學生身分
(二)教育部核可國內外大專院校畢業取得學士(含)以上學位者。
(三)專長:
1. 精通中、英文聽說讀寫能力;具備第二外語能力者為佳。
2. 具專案規劃及計劃撰寫能力,可獨立執行專案作業。
3. 具問題分析、解決及協調能力。
4. 熟悉電腦作業文書軟體系統操作、具文件排版能力。
5. 動積極、配合度高、可獨立規劃及執行專案業務。
6. 具備公家機關服務或國際交流相關事務為佳。
7. 有一年以上的工作經驗為佳。
七、上班時間: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
八、其他:
(一)加班: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
(二)特別休假:依勞基法規定日數辦理。
(三)本校得視需要錄取正取1名、備取1名。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校不予僱用;如僱用後經本校查察受僱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即予解僱:
(一)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二)經本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三)經本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
(四)經本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之必要,且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於該管制期間。
(五)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二款之情事。
(六)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三款之情事,且於該認定一年至四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
十、應徵方式:應徵者請備妥下列資料,並註明【應徵國際處專任助理 — 姓名】,於114年7月3日前Email至kingsleyyuan@iec.tnua.edu.tw。
(一)最高學(經)歷證明文件
(二)證照專長等證明文件影本
(三)個人自傳履歷表
合則約談,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時,恕不退件或另行通知。
十一、洽詢:若有任何問題,請電洽(02)2896-1000轉 2610 黃俊源 或來信詢問。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使用1111轉職專區
https://central1111.com.tw/tur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