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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光行政組組員職務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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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名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清境農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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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地點
南投縣仁愛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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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資
月薪38948元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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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內容
清境農場觀光行政組徵才
一、職稱:組員職務代理(約僱人員)
二、甄選名額:正取1 名,備取1名
三、僱用期間:自到職日起至正式人員報到前1日為止,期限屆滿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部銓三字第10439723581號「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
四、工作地點: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清境農場(南投縣仁愛鄉大同村仁和路170號)。
五、待遇:依「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附表「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以280薪點38,948元支給,月薪未滿一個月者,依實際上班日按日計薪。
六、工作項目:
(一)各級會報、評鑑考核、中長期計畫及相關法令修訂管辦。
(二)各級單位督導(考、巡察)全般作業。
(三)觀光行政專案規劃管制與執行。
(四)輔導會交辦觀光行政資料統計彙報作業。
(五)法規及綜合類公文簽辦。
(六)公務團體參訪行程規劃安排。
(七)管制賓館營運及行政綜合事項推展。
(八)臨時交辦事項。
七、甄選資格條件:
(一) 國內外大專院校畢業(國外學歷請檢附教育部學歷認定證明文件)。
(二) 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注重行政倫理,並能配合農場職務調整者。
(三) 具備Word、Excel、Internet等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能力,對事務管理有興趣並具執行能力。
(四) 肯學習品格端正,無不良紀錄。
(五) 未具雙重國籍,且非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設籍未滿10年之人員。
(六)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 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者。
(七) 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退除役官兵者,擇優錄用。
八、甄選報名請利用1111履歷詳實填寫後投遞,無自傳簡介者恕不受理。
九、請於114年7月8日前投遞履歷或將履歷資料請使用A4 格式裝訂,以郵寄掛號方式「寄達」本場(南投縣仁愛鄉仁和路170號),兼辦人事王先生收,信封請註記「應徵觀光行政組組員職務代理人」及上班及下班後可聯絡之電話號碼,或將上述資料掃描檔以電子郵件寄至cingjing.hrs@cingjing.gov.tw。
十、其他:
(一) 合者擇優通知甄試,不合格者不另通知,另徵才資料若需退回者,請附回郵信封。
(二) 本案採統一面試,面試時間訂於7月10日(四)下午2點,地點另行通知合格者。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清境農場-使用1111轉職專區
https://central1111.com.tw/tur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