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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工時病房書記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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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名
國軍花蓮總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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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地點
花蓮縣新城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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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資
月薪33780元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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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內容
工作時間
1. 每週一至週五0800-1200時,1330-1700時
2. 週六0800-1200時需配合輪值。
3. 本院得視業務量及人力需求狀況,適當調整上班時段
工作內容
1. 每日核對及輸入病患之處置與衛材。
2. 辦理出院業務、出院病歷量審、勘誤及裝訂。
3. 協助病患申請(或延長)重大傷病、身心障礙鑑定、職傷、巴
氏量表等業務。
4. 長期住院患者切帳、勘誤、結帳並連絡家屬繳費;疾分單填寫。
5. 每週清查、申請病房所需之大量點滴及衛材並歸位。
6. 每月盤點衛材、製作分類表及EXCEL報表並評估下月申請量。
7. 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待遇
1. 薪資:33,780元/月
2. 醫勤獎助金:依每月營運績效每月核發獎助金
3. 年終獎金
4. 享勞、健保費及勞退金(6%)
5. 工作期間在本院就醫時以員工身份優惠
求才期間 即日起
考試時間 另行通知
考試內容
1. 筆試:總分100分(50%),60分(含)以上合格
(1) 出題範圍: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通
則)
(2) 題型及配分,佔100分
A. 是非題(15題)佔30分
B. 單選題(15題)佔30分
C. 問答題(2題)佔40分
2. 面試:總分100分(50%),70分(含)以上合格
考試地點 國軍花蓮總醫院行政大樓2樓第二會議室
求才條件 資格條件:
1. 須具備專科以上學歷(護理相關科系尤佳)
2. 須具備照顧服務員結業證明書或照顧服務員單一級技術士技能證照;惟若為護理科系畢業者,得免附前述證照
3. 具基本電腦技能,熟悉OFFICE系統操作
雇用限制:
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進用:
1. 犯內亂、外患、不能安全駕駛、賭博罪或刑法妨害風化罪章章、詐欺背信及重利罪章、貪污治罪條例、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2條第1項所列之罪,經有罪判決、緩起訴處分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2. 違反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經有罪判決、緩起訴處分確定或受觀察、勒戒及強制戒治之裁定,或受行政裁罰確定
3. 受「監護宣告」及「輔助宣告」,尚未撤銷者
4. 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20年者或香港及澳門居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者
5. 違反國籍法規定者
迴避進用規定:
1. 進用單位主官、副主官,對於配偶與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單位進用
2. 進用單位各級主管長官,對於配偶與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主管單位進用
3. 有權核定(核轉)進用之主官、副主官,對於配偶與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核定進用單位進用
應繳證件:(以下均為影本,請以A4格式依序裝訂俾利審查)
1. 個人履歷表及良民證影本
2. 最高學歷及相關證照影本
3. 服務經驗證明文件(無則免付)
4. 體檢表(需為公立或地區等級以上之醫院,並檢具胸部X光、血液檢驗、B型肝炎、水痘、麻疹及德國麻疹之檢驗報告)
注意事項:
1. 意者請將上述資料逕寄花蓮縣新城鄉嘉里村嘉里路163號,國軍花蓮總醫院行政室林貴珠收(請註明應徵職務及聯絡電話),證件資料不全者不予受理(以本院文卷室收迄章為憑)
2. 參加評選所繳交之個人資料不另退還
國軍花蓮總醫院-使用1111轉職專區
https://central1111.com.tw/tur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