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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健科聘請民聘二等語言治療師1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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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名
國軍臺中總醫院附設民眾診療服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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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地點
台中市太平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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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資
月薪43500元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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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內容
1.資格:中華民國國籍,未具雙重國籍者。
2.學歷:專科(含)以上學歷語言治療相關學系畢業。
3.專長:具有語言治療師證書。
4.試用期間:自到職之日起三個月至經單位考核通過核定正式任用之日止,試用期間相關薪資福利及勞動條件與正職相同,若至到職之日起屆滿三個月,仍未取得正式任用(即未通過考核)者,除另有延長考核約定外,視為無法勝任工作逕予終止勞動契約並依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辦理。
5.聘用時間:自到職之日起算。
6.工作地點:國軍臺中總醫院。
7.薪資:依國軍聘、雇用人員薪給支給要點辦理,依報到工作日起薪,月薪新臺幣43,500元;享勞健保、福利金(隨醫院盈餘浮動)、年終獎金(依國防部相關規定)及服務滿半年以上休假獎金則另行計算給予。
8.工作時間:依勞動基準法相關規範,配合單位正常工時或輪班,並配合醫院及復健科任務需求調整。
9.工作內容:
(1)執行總院成人與小兒語言治療治療相關業務。
(2)執行總院成人與小兒語言評估(含兒童聯合評估)相關業務。
(3)執行總院行政與教學相關業務。
(4)執行長官臨時交辦(或調整)工作事項。
10.報名截止日期:114年12月31日,可網路電子郵件報名,郵寄以郵戳為憑,
逾期恕不受理。
國軍臺中總醫院附設民眾診療服務處-使用1111轉職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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