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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中興院區心臟血管外科招募約用主治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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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名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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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地點
台北市大同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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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資
月薪4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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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內容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中興院區心臟血管外科招募約用主治醫師公告
一、職稱:約用主治醫師。
二、名額:正取1名,備取1名。
三、報名資格:
1. 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醫事人員,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2. 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籍人士需來臺設籍10年以上)。
3. 國內外受教育部認可之醫學系畢業。
4. 具醫師證書、考試及格證書、有效期外科專科醫師證書、另具台灣胸腔及心臟血管外科學會專科醫師證書尤佳。
5. 具有效期之ETTC、ACLS、APLS或NRP證書或其他經本院認定之相關證書。
四、工作項目:
1. 心臟血管外科醫療業務。
2. 需輪值平日、夜班及假日值班。
3. 教學。
4. 其他交辦事項。
五、甄試方式:面試30%、專業測驗(專案報告,題目:2025心臟外科最新發展計畫)70%,總分80分以上錄取標準。
六、工作地點: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中興院區(台北市大同區仁愛路鄭州路145號)※本院為無菸無檳職場。
七、聯絡方式: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中興院區外科部,連絡電話:02-25523234#3284;聯絡人張小姐。
八、備註事項:
(一) 報名方式:即日起至114年7月24日止,請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並檢附相關證件,以親送或掛號郵寄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11樓收發室,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二股郭小姐收,信封請註明應徵科室及職稱,以郵戳為憑,請自行預留郵寄時間。
(二)應繳證件:
1. 報名表(請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並留白天連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黏貼2吋照片1張)。
2. 身份證正反面影本1份(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 符合任用資格之醫學系畢業證書影本1份。
4. 醫師證書、考試及格證書影本、有效期外科專科醫師證書影本各1份。
5. 有效期ETTC證書、ACLS證書、APLS證書或NRP證書或其他經本院認定之相關證書之一影本。
6. 專案報告1份。
7. 其他自行提供資料:(如台灣胸腔及心臟血管外科學會專科醫師證書)。
(三)注意事項:
1. 持外國學、經歷證明者,需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2. 各項資料請以A4紙張影印(請勿裝訂),報名資料無論是否錄取恕不退件,如需返還報名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以落實環保政策。
3. 前項資料逾期、遺漏、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4. 依本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肆、二十三、(五)之規定,不得兼任本院以外之工作 ,但「公務員服務法」允許者不在此限,惟應事前報經總院長核准。
九、放榜地點:請自行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人才招募專區/一般人才招募/錄取公告」查詢,未錄取人員不另通知。
十、甄試訊息: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站「人才招募專區/一般人才招募/初審公告」查詢(或洽聯絡人確認)
十一、備註:
(1) 待遇:依「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約用醫師管理要點」辦理。
(2) 約用醫師參照「各機關學校聘僱人員離職儲金給與辦法」,按月提撥離職儲金,提撥金額依其勞工保險投保薪資等級之百分之十二提存儲金,其中百分之六由約用醫師於每月報酬中扣繳作為自提儲金;另百分之六由本院提撥作為公提儲金。
(3) 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4) 倘為軍公教退休人員者,請於經歷欄敘明「退休機關及日期」;另公務機構退休人員,請依公務人員退休法第23條第1項第4款規定自行衡酌權益事宜。
(5) 錄取人員應持合格體檢報告(3個月內有效期)始得完成報到手續(相關疑問請洽院本部
勞安室2555-3000分機2569)。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使用1111轉職專區
https://central1111.com.tw/tur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