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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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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名
財團法人佛教私立禪光育幼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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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地點
花蓮縣新城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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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資
月薪322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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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內容
工作內容與需具備之能力:
須有在相關機構或相關領域擔任管理職位的經驗,能夠有效領導團隊、規劃和執行機構的各項工作。
對兒童少年福利工作有深入的理解和關注,了解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能夠制定和實施相應的工作計劃和政策,願意為提升兒童少年的生活品質和發展獻出努力。
具備能夠與兒童、家庭、工作人員、政府機構以及社區合作夥伴建立良好的關係,有效溝通、協調和解決問題。
具有領導能力和決策能力,能夠制定並實施有效的機構策略和政策,並在挑戰和壓力下做出明智的決策。
須熟悉相關法規和政策,了解兒童少年福利領域的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並能夠確保機構的運作符合相關規定。
具備創新和改進能力,有意識地尋求改進和創新,以提升機構的服務品質和效率。
擁有良好的管理能力,能夠有效領導團隊、規劃和執行機構的策略和目標並管理機構的人力、財務和資源,確保機構的穩健運作。
擁有良好的道德操守和職業道德,具有高度的職業道德和操守,能夠為兒童少年的權益和福祉負起責任。
具備危機處理能力,能夠應對突發事件和危機,保障兒童少年的安全和福祉。
安置及教養機構主管人員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一、大學兒童及少年福利、社會工作、心理、輔導、教育、犯罪防治、家政、社會福利相關學院、系、所碩士班或碩士學位學程以上畢業,具有兩年以上社會福利相關機構或社會福利機構工作經驗者。
二、大學兒童及少年福利、社會工作、心理、輔導、教育、犯罪防治、家政、社會福利相關學院、系學士班或學士學位學程畢業或取得其輔系證書,具有二年以上社會福利相關機關或社會福利機構工作經驗,並取得主管人員專業訓練結業證書者。
三、學士學位以上畢業,具教保人員、早期療育教保人員、保育人員、生活輔導人員、心理輔導人員、社會工作人員專業人員資格之一,具有三年以上社會福利相關機關或社會福利機構工作經驗,並取得主管人員專業訓練結業證書者。
四、專科學校畢業,具教保人員、早期療育教保人員、保育人員、生活輔導人員、心理輔導人員、社會工作人員專業人員資格之一,且有四年以上社會福利相關機關或社會福利機構工作經驗,並取得主管人員專業訓練結業證書者。
五、高等考試、相當高等考試之各類公務人員考試社會行政或社會工作職系及格,具有二年以上社會福利相關機關或社會福利機構工作經驗者。
六、具有醫師、護理師、心理師、教師資格,具有三年以上社會福利相關機關或社會福利機構工作經驗,並取得主管人員專業訓練結業證書者。
高級中等學校畢業,具有保育人員資格,具有五年以上社會福利相關機關或社會福利機構教保經驗,於本辦法施行前,已修畢兒童福利專業人員訓練實施方案己類訓練課程,並領有結業證書者,於本辦法實行日起十年內,得遴用為安置及教養機構主管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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