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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案助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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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名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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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地點
桃園市中壢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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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資
月薪27470~3381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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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內容
科系資格限制: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大學學校醫藥、 化學、生物、食品等相關科系畢業
一、執行 動物用藥殘留 、 農藥殘留檢驗 、 食品添加物檢驗、協助西藥成份定性及 食品微生物等檢驗相關工作 。
二、辦理食品檢驗及補助計畫其他相關行政業務。
三、參加能力試驗及協助認證相關業務。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五、檢具履歷資料:
1.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請至銓敘部網站下載(詳敘基本資料、學經歷、自傳及日夜聯絡電話等)及填表人親簽。
2.桃園市政府衛生局擬進用臨時人員簡歷表(請至桃園市政府衛生局官網首頁>便民服務>檔案下載>公務檔案下載),務必詳細繕寫各項資料。
3.最高學歷證書影本(持外國學經歷者,須檢附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之外文畢業證書,並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且學歷部分應符合教育部採認之規定)。
4.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於影本加註用途限制,以維護個人權益。
5.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如服務證明書或離職證明書等工作證明)等,提供清晰可辨識之影本,並依時間先後順序,以A4大小直式裝訂。未附者經歷部分不予計分(勞保投保證明非屬正式服務證明不列入評分依據)。
6.備妥上述相關資料,以A4大小直式紙本裝訂成冊,並於截止收件前以掛號郵寄(郵戳為憑),或親送、委託繳送至桃園市政府衛生局食品管理暨檢驗科收(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或桃園市中壢區溪洲街296號4樓),請註明應徵「食品管理暨檢驗科-前瞻計畫-專案助理員」,逾期或資料證件不齊者,亦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退件。
六、工作期程:自報到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本案屬臨時人員性質,為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補助,為期1年1聘制之延續性計畫,待114年度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核准補助計畫補助1至8月,並依工作表現其契約得延長續聘。)
七、甄選方式:面試100%。
八、甄選時程:
1.公告初審合格名單:報名人員經審查合格後,公布於本局網站
(https://dph.tycg.gov.tw/)徵才訊息。
2.甄選日期及地點:一併與初審合格名單另行公告於桃園市政府衛生局網站。
3.甄選當日請攜帶身分證備驗。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使用1111轉職專區
https://central1111.com.tw/tur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