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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等約僱人員1名(職務代理人-秘書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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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名
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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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地點
新北市新店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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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資
月薪37800元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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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內容
[職務說明/工作內容]
文書處理、庶務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學歷/檢定要求/徵才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者。
二、具Office文書處理應用能力。
三、依規定本機關長官對於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得在本機關任用,有上開情形者,請勿應徵。
四、具汽機車駕照者尤佳。
[報名手續]
一、報名方式:意者請於113年9月27日下午5點前將應徵資料送達新北市新店區民權路280號3樓/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人事室黃先生收,郵寄者以郵戳為憑,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職務及職等(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以棄權論)。
二、檢附資料:除報名表外證件以A4格式影印後依下列順序裝訂:
(1)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正本並須親自簽名或蓋章)請至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徵才網頁下載(http://www.dorts.ntpc.gov.tw/)。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資料若提供不實或有遺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3)學歷證件。
(4)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書(離職/在職或服務證明書)。
(5)專業證照、英語能力檢測成績單或證(明)書(無者免附)
[甄試]
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電腦測驗及面試。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1.本次甄選列正取1名,並得列候補人員1名,期間為3個月,惟應徵人員電腦測驗分數未達70分以上,或經面談後均不合適時,本局亦得予從缺。
2.本次職缺電腦測驗參考試題請至本局網站http://www.dorts.ntpc.gov.tw/(最新消息-徵才資訊)參閱。
[備註]
一、洽詢電話:(02)22852086轉2320(黃先生)
二、僱用期間:本職缺係職務代理人性質,僱用期限自到職日起至113年地方特考錄取人員通知報到前一日止(預計114年3月下旬),若約僱原因消失或期間屆滿時,應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三、薪資標準:5等約僱人員280薪點,折合月支報酬新臺幣37,800元整。其他勞健保等均依相關規定辦理。
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使用1111轉職專區
https://central1111.com.tw/tur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