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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一等資訊工程師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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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名
國軍花蓮總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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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地點
花蓮縣新城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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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資
月薪388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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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內容
工作內容
1.協助或撰寫相關系統或程式,如各項介接衛福部、疾管局、法務部(監所)等API應用。
2.協助或撰寫本院現有HIS系統資料應用。
3.撰寫本院院內網頁,提供本院醫護人員進行研究統計等網頁應用程式。
4.撰寫本院院內網頁,提供本院人員進行行政作業等網頁應用程式。
5.協助管理本院各資料庫,使其有效利用及管理。
6.協助本院ISO認證相關文件管理等相關事宜。
7.管理本院資訊耗材申請及採購。
8.管理本院全球資訊網管理及年度網站評鑑作業。
9.協助資安事件處理及防護。
10.協助本院資訊財產管理。
11.通資電管理室輪值作業。
12.配合醫院醫療作業執行。
13.配合軍事作業執行。
14.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待遇
一、聘一等進用,起薪38,830元/月。
二、享三節福利金及年終獎金。
三、享休假補助費。
四、享勞、健保費及勞退金(6%)。
五、工作期間於本院就醫享有員工身份優惠。
求才期間 即日起至徵用適才止。
考試時間 另行電話通知
考試內容 出題範圍:醫療資訊相關
一、筆試:總分100分,70分合格
二、面試:總分100分,70分合格
報到地點 國軍花蓮總醫院行政大樓2樓第二會議室
求才條件/資格條件:
一、專科(含)或大學以上資訊相關系畢業。
二、具相關資訊職缺工作經驗1年以上或有程式開發經驗。
三、熟悉RWD網頁設計及網頁應用程式開發。
四、熟悉資料庫管理與維護。
五、熟悉IIS與Apache設定
六、曾任醫療相關公司或醫院經驗為佳。
七、具行政院認可資通安全專業證照為佳。
適用限制:
一、犯內亂、外患、不能安全駕駛、賭博罪或刑法妨害風化罪章、詐欺背信及重利罪章、貪污治罪條例、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所列之罪,經有罪判決、緩起訴處分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二、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經有罪判決、緩起訴處分確定或受觀察、勒戒及強制戒治之裁定,或受行政裁罰確定。
三、受監護宣告及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四、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二十年者或香港及澳門居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十年。
五、違反國籍法規定。
應繳證件:(以下均為影本,請以A4格式依序裝訂俾利審查)
一、個人履歷表
二、戶口名簿影本
三、一般勞工體檢表(需為公立或地區等級以上之醫院,並檢具胸部X光、血液檢驗、B型肝炎、水痘、麻疹、德國麻疹及梅毒之檢驗報告)
四、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影本
五、最高學歷證明文件
注意事項:
意者請儘速將上述資料逕寄花蓮縣新城鄉嘉里村嘉里路163號,國軍花蓮總醫院行政室林貴珠小姐收(請註明應徵職務及聯絡電話),並請來電(03-8263151#815880)確認(以本院文卷室收迄章為憑)。參加評選所繳交之個人資料不另退還,面試時需攜帶應繳資料正本,以資查驗。
國軍花蓮總醫院-使用1111轉職專區
https://central1111.com.tw/turn/